9月8日,青海省自然資源廳發布關于格爾木350MW塔式光熱發電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同意將格爾木市烏圖美仁鄉的29.5961公頃國有未利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作為格爾木350MW塔式光熱發電項目建設用地。
批復原文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格爾木350MW塔式光熱發電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
青政土函〔2025〕220號
海西州人民政府:
你州《關于格爾木350MW塔式光熱發電項目農用地轉用的請示》(西政〔2025〕34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你州格爾木市烏圖美仁鄉的29.5961公頃國有未利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作為格爾木350MW塔式光熱發電項目建設用地。
二、你州要督導格爾木市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規供地,格爾木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核發劃撥批準文件或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并上傳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
三、具體事宜由格爾木市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辦理。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