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河池市風力發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通知提到:申報主體需認購地方政府新能源與裝備制造產業發展基金,并按照風力發電項目每50萬千瓦指標認購1.75億元份額;光伏項目每40萬千瓦指標認購1億元份額為標準(測算基準為風力發電0.35元/瓦、光伏0.25元/瓦,以此類推)。競爭性配置指標申報前,申報主體需向河池市人民政府指定主體繳納意向金,意向金金額為每支基金認購總份額的30%。
申報企業自建或者合建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電化學儲能、儲熱型光熱發電、氫能、可調節負荷等靈活調節能力的予以鼓勵和支持。項目建成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入區域電網,就近就地消納。
原文如下: